在伯利茲開展業務
QRP有權經BTB批准在伯利茲開展業務,如果該人符合以下標準:
- 詳細的商業計劃 – 一份正式的書面檔,概述業務的目標、實現目標的方法和實現目標的時程表。 商業計劃書必須包括但不限於 - 執行摘要/公司描述、營銷計劃、財務計劃和商業計劃。
- 至少 100 萬 BZD/500,000 美元的 投資資本證明 – 必須提供國際銀行對帳單、投資帳戶對帳單和金融機構確認資金可用性的公函的原件或核證副本。
- 在伯利茲居住至少90天的證明
獲准在伯利茲開展業務的 QRP 應有資格獲得:
- 企業必須僱用至少 5 名伯利茲公民。
- 在獲准在伯利茲開展業務后的 12 個月內,向 BTB 提交至少 5 名伯利茲公民的就業證明。
- 在 18個月 批准在伯利茲開展業務,向BTB提交業務運營證明。
- 被指定為QRP五[5]年後獲得永久居留權
- 授予在伯利茲開展業務所需的任何其他執照或許可證
- 在伯利茲從事慈善事業 [這不適用於受撫養成員]